我于2011年12月购了一辆助力电动车,2021年10月底去泉舜一个小区上牌,当时保险公司的人说购车早于2019年新国标颁布前只能上黄牌,当时说据理力争说我的电动车虽然是老国标,可也在新国标规定的参数指标范围内并未超标,应该给我上绿牌,可工作人员根本不听执意给我上了个黄牌,随后我在警民通上发表了我的意见,车管所源头办让我去变更牌子,可到了那里工作人员核对了我的购车手续和说明书合格证之类的,结果各项技术参数指标都符合新国标规定,唯一一点就是没有超速提示,让我回来安装超速提示再去找他们,现在我超速提示也有了。前两天打电话联系他们,他们却又以购车时间早于2019年不给换绿牌。我就不明白了,限制标准是以购车时间呢还是以新国标标准做为依据,总不能既按新国标又要限制购车时间两头限制吧?为什么我们老百姓办个正常的事咋就这么难呢?总不能你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规定就怎么规定不依法依规吧?希望公安局上级领导能给我个满意的结果。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5-18 16: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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