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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依据《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洛阳市青年人才认定范围为“我市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驻洛高校、我市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引进,或在我市创办经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QS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前100名中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建议将驻洛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国家单位、国企等和现有人才认定范围内单位性质相同且在洛阳市交纳社保/公积金的单位,一并纳入青年人才政策范围,并同等享受全部的青年人才政策!谢谢
人才 洛阳市 高校 认定 单位 范围 事业单位 企业 研究生 毕业生
回复部门:市委组织部 2022-04-25 08:55:00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已收悉,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政策优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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