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硕士研究生,在我未回洛阳之前父母贷款为我购置了一套房产,且当时未领结婚证,所以我未能享受硕士的购房补贴5w元。我老公2022年博士毕业,因为现存的人才管理办法规定之“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市区无自有住房,且在我市城市区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因为我有了房屋购买记录,他就不能享购房补贴,最终我们俩一个硕士一个博士均未能享受到购房补贴。因此我有几个建议:
①在2018年6月颁布政策以来,夫妻应享受相应人才购房补贴一次,以补贴最高限额为上限,避免因为入职年限或者有自建房而不能享受补贴,这对我们刚需来说很急需的一笔钱;
②购买期房未交房期间,可以申请人才公寓过渡,当然与购房补贴只能二选一。我们面临着期房还贷+每月房租的现状,着实没有能力去额外消费,据我了解类似于我们这种情况很多,所以恳请政府让我们此类人群可以通过人才公寓或者公租房实现过渡;
③目前我还房贷,利率为6.125%,亚历山大,希望可以实现商贷转公积金模式,或者公积金+商贷也可以,缓解经济压力。
我作为一名土生土长洛阳人,在外省工作了4年选择回来,一方面是想照顾父母,另一方面是想建设家乡,谁不想在家门口把日子过得好呢?但是面对高额的房贷,亚历山大,面对未能享受的人才购房补贴,我很悔恨,因此今天说了很多自己的看法,希望政府可以考虑我们这些因为就业或购房时间早于政策颁布时间而不能享受政策福利的年轻人,给我们更多一点扶持!
回复部门:市委组织部 2022-04-24 18:14:20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青年人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已收悉,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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