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2-03-17 09:46:32
网友您好: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均按照河南省印发的门诊统筹指导意见执行,我市关于门诊统筹实施办法中明确:按照“属地管理、片区医疗”的原则,针对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就医实行定点管理。参保居民可在统筹地区户籍所在乡镇(社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医疗保障服务。各县区(市、区)经办机构负责制定本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信息系统审核工作。根据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相关政策规定:为方便参保居民门诊就医结算,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在所属区域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您可在西工区的其他社区门诊就医使用。 如无法使用可咨询西工区医保中心(63892970)。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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