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有关部门,一是段村新家园小区车位没有产权,可以进行买卖吗?受法律保护吗?现在不买车位不让进去停车,但这车位当时也是牺牲了我们小区的绿化面积,建设的停车位,现在基本没有绿化。我看民法典说,没有产权的公共面积应属于全体业主,为啥他们私自圈占买卖。望解答。
二是物业本来和业主说小区改造,说政府对小区改造有补贴,我们当时才签了协议,我们小区饮用水里面经常带沙,不干净,也不改造,那为啥不把这部分钱用于饮用水改造,不管我们的健康,先去把小区地面全都设成停车位让我们买,不买不让进,进了就收费。
当时签的协议说小区改造建设停车位、绿化等,说政府补贴,但并没说建成之后都要收费呀,俺们傻傻的签了协议,想着这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大家对村委非常夸赞,每个人都很高兴,没想到后来出现这么多事。小区改造除了政府补贴剩下的业主掏钱,我们自己商量,自己认了,但都没和我们说后续这些事,他们拿着改造的名义对这个小区进行买卖管理,合法合规吗?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2-03-14 17:31:15
网友您好:
段村新家园小区于2009年建造至今十余年里面脏,乱,差严重,与创造卫生城市差距大,常年混乱,经村两委再三开会研究决定,对小区内部环境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6月让住户签定了改造通知书,属于正常改造。
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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