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求意见稿中说:“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条件”,为什么还让生产和销售,尤其是大阳还是本地企业。
2、老百姓购买时都是按政策要求缴纳了购置税为地方税收做了贡献,手续齐全正常行驶上路应该不违法。
3、参照机动车国六标准已经执行,为什么没有将国五、国四一刀切掉!新出的制度怎么能一下子废掉之前合规合法的事,不进行综合的考虑,尤其是老百姓的重大经济损失。
4、确实很多的三、四轮车车主在行驶时不遵守交通法规,但这也说明主管部门一直对这一问题不进行统筹管理,请问不管理怎能不乱,是所有车主不愿意纳入管理吗!我看不是是管理部门一直没有恰当的举措,为什么不考虑统一上牌统一管理,按照处罚规定来保障各方权益。
5、24小时禁止行驶,这也叫管理吗?好好想想吧!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3-03 09:37:33
网友您好!根据此次征求意见稿内容,若您对此有什么建议,可发送至邮箱jjzd_jtzxgldd@163.com,交警部门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