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我公司在保利香槟国际古城路沿线底商的办公室,贴在室内玻璃上的春联和福字被城管人员,在无任何通知及招呼我方工作人员的情况下私自开门进入我公司经营场所,将春联和福字撕掉,并损坏,仍在地上,事发大概1小时后,我公司人员才发现,也不知道是谁干的。后经物业及周围商铺确定,是城管来撕的。
由于不符合我受过的中国传统美德教育,25日当天下午我决定发文百姓呼声,一来表达对这件事情的愤慨,二来督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优化其工作方式。2月28日,洛龙区开元办回复了,表示我们贴春联属于违法范围,他们以后会通知商户自行清理,并对涉事人员提出改正要求。
前情回顾:https://people.lyd.com.cn/que_info.php?qid=20220225151439778
对于洛龙区开元办的关注及回复,表示感谢,处理结果也很正规,只是对于不让贴春联和涉事人员的处理结果我不是很认同。
仅保利香槟古城路沿线就不止10家商铺被撕,粗算一下小区一圈40家,一套春联加福字价值30元,仅一个小区就可能造成1200元的社会资源损失,这些钱捐给共青团乡村扶贫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把握着一个城市综合执法监察制度发展的未来趋势,尤其是洛阳这种传统旅游优势渐弱,正在探索文化旅游的城市,社会的和谐才能更好的凝聚社会力量,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必须认识到法治是对城市管理及执法监察的首先要求,要把握执法监察的二重性,理解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充分认识执法的监察意涵和监察的执法属性,以城管执法监察一体化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加强综合执法,构建精简、集约、高效的城市执法与监察体制。
出于负责,我阅读了几遍《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发现有一些模糊的说辞,没有关于贴春联属于违法的规定,不过咨询一些朋友后发现近几年呼和浩特、乌鲁木齐、晋中等城市也有曝光“有关部门以影响市容市貌为由,撕毁商户春联”的事件。在一些地方春联被撕寓意非常不好,但几乎都没什么后续报道,那咱们就不在这里讨论“春联是否影响市容市貌”这个文化问题。其实媒体朋友闲了可以以此开篇文章,普及下贴春联的危害,相信流量应该不少。
接着我又发现其中第四十三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
(二)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执法的;
(三)故意损坏当事人财物的;
(四)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
虽然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办初期,我可以接受一些简单粗暴的执法,但还是很不情愿去接受的。而且毕竟我们是被直管,很可能因为这个小事导致后续一些大事。但是最终,我还是天真得抱着“有批评才有进步”和“不能让别人遭受和我一样的委屈”的心态,毅然决然且保守的提出一个能够促进工作人员工作方式改善的、大胆的建议。
我建议为了加深印象,消除粗暴执法的肌肉记忆,加速督促涉事人员积极改正,可否要求涉事人员赔偿我公司10元人民币,以此作为对故意损坏财物的警示?
对文字、对画面精挑细选,然后又付钱购买,仔细的贴上,寄托着美好憧憬,10元不过分,只是想加深工作人员“故意损坏需要赔偿”的印象。麻烦洛龙区开元办领导回复,谢谢。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3-03 15:45:39
网友您好:
接到反映问题后,办事处立即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方法提出改进意见,要求工作人员今后规范操作清理春联,做好负责人的解释、提醒工作,提前告知相关负责人先自行清理,逾期未清理,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再集中清理。今后办事处在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当中,将加强与商户的沟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升执法队伍水平,严格细致开展执法活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开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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