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京熙帝景小区业主,我们多次在掌上洛阳反映小区消防通道被物业公司建的非机动车蓬堵塞,目前小区没有消防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第五十条,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消防条例都明文规定:小区道路严禁占用,为什么我们反映的问题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小区业主的安危无人管。瀛州路办事处和高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多次回复,说小区规划消防符合要求,小区规划的消防要求是符合要求,但是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没有按原规划执行,那么现在的消防怎么能符合要求呢?瀛州路办事处和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说小区非机动车蓬是按照洛安委(2018)53号文件要求建的,那么请问一下二部门,洛安委53号文件有没有说,小区消防道路上可以建车篷,为什么国家的法律法规你们不去让物业公司遵守呢!难道你们的权力大过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吗!请市有关执法部门将小区违章建筑拆除,并督促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将小区的消防道路修好,还小区业主一个安全保障。希望我们每一位看到这个信息的市民也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我们小区的业主将非常感谢大家!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2-03-01 15:44:04
网友:
您好!这个停车棚是该小区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洛安委办〔2018〕53号)精神,为切实解决小区住户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消除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利用小区现有空置场地修建的公益性停车棚,供小区住户免费使用。停车棚配建有智能充电装置,安装有监控摄像头,配置有灭火器,并有3名值班人员24小时轮流巡查值守。投入使用以来小区广大住户反映良好。该停车位于小区2#楼4#楼西侧、幼儿园北侧原规划的机动车停车区,分别距离2号楼和幼儿园近3米。
高新区住房与建设管理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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