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滨河又一城8#、/9#、10#,不符合条件违规交房
1、不提供任何商品房交付证明文件(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测绘报告、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工程质量认定书均没有);
2、小区道路未施工完毕,小区绿化未施工完毕;
3、前期物业和物业费和购房合同不一致,定价1.6元/平方,高于周围市场价,且没有看到物业资质,物业人员服务太多恶劣;
4、延期交房问题,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5、在不符合交房标准的情况下,微信群强制通知:截止交房时间为3月底,从4月1号开始征收物业费;
6、多次找售房部沟通无果,一致找各种理由拖延,至今没有解决,请相关部门彻查此不诚信开放商,给予广大业主一个合理公平的说法,谢谢!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2-03-03 10:33:44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查,滨河又一城8#、9#、10#楼,目前,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我局工作人员已下发督办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手续;该小区是由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按照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制度》已经废除,物业费的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即通过成本核算加之法定利润定价,《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18]3号)文件第八条之规定,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开发建设单位因故未按时交给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如对该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存在疑问,可进一步咨询物价主管部门;延期交房问题,建议按照合同约定内容,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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