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2-23 17:47:29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近期,洛阳交警开展电动三轮、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宣传效果明显,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针对电动车非法加装车篷现象,从现场执法和人性化角度出发,我们坚持以批评教育为主,现场强制拆篷为辅的工作原则,建议当事人限期自行拆篷,消除安全隐患。在此,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黑魔鬼珈蓝迪... 2022-02-23 09:46:33
春暖花开日,又到赏花时,一年一度的牡丹花会即将召开,这是一个树立洛阳城市良好形象的机遇。但是,我洛阳的大街上依旧跑着这种不用上牌的带蓬三轮电动车,每个路口、每条道路、每个小区的存车棚都有这种不遵章不守法行驶及停车,交通肇事逃逸特方便的安全隐患,及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损失权,又为洛阳道路的安全性和通行性起到了反面作用,而我们的交警部门却依旧置若罔闻,恶魔的利剑依旧悬在人民群众的头上,洛阳的城市形象也将随着这些满街漂移的不上牌加车篷的道路安全隐患而败坏,依据《机动车管理规定》第37条,电动三轮、低速四轮等车辆凡是存在加装遮阳(雨)棚等违法装置,且驾驶人无法提供车辆出厂时原始状态证明的,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0元,请问洛阳的交警部门同志,你们执行了吗?不执行,这背后有什么猫腻吗?法律和规定难道仅是针对自觉遵章守法的人民群众而制定的吗?对于那些害群之马难道我们的交警部门就听之任之吗?大多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利益难道就这么廉价吗?法律法规如果不去执行就仅仅是赵括纸上谈兵,华而不实。希望懒政的风气不要在你们身上体现的那么明显。
黑魔鬼珈蓝迪... 2022-02-22 10:46:48
洛阳现在作为一个国内二线城市,满大街都是这种违规的电动三轮和带蓬电动,某些人还以家有孩子作为托词,请问这种存在道路安全隐患的车辆横行在美丽城市的道路上,是对别人负责了还是对驾驶人和车上乘坐的孩子负责了?这些车辆也不上牌,保险也没有买,出了安全事故既有经济和生命健康权损失还有逃逸的损失,谁能为这些买单?经常看洛阳的新闻的都知道,有多少三轮车出现事故逃逸的案例,加装个车篷还没有牌照,简直就是为肇事逃逸做足了准备,交警部门发出的肇事逃逸协查通告和对这种现象的肆意放任,难道不矛盾吗?规则发了却不执行,难道不是一种失职渎职和懒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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