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年12月,规划局就隆安东方明珠小区三期规划进行听证,230户业主提交资料,申请参与听证。最终业主一致反对,不同意变更!:
2:2022年1月下旬,规划局再次就同一问题召开听证。请问合规吗? 同一问题能进行多少次听证?
3:第二次听证会,业主代表到洛阳市民之家询问,被告知:只需要参与的人员提交资料就行,需要15份左右。并回复这些业主都能参加。(这些问询和电话咨询都有录音)
4:提交资料后,业主多次致电规划局法规科,被告知按照流程在走,等通知,会主动联系你们告知参与时间等。(有录音)。
但是在2月18日,业主等不到的情况下,再次致电规划局法规科。被电话告知,听证会的听证条被一个叫张聚芳的业主全都领走了。但是提交资料的业主都表示不认识他,也没有推举他作为我们的代表。请问这样操作合规吗?
5:听证名额是怎么确定的?操作合规吗?名单是否应该公开?或者是否应该对提交资料的所有业主公开?
6:电话咨询,只说让我们和张聚芳联系。又不告知我们电话,不认识怎么联系?
7:问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不告知,让和张聚芳联系。 你们工作人员不知道,还是对提交资料的真业主保密?
请市领导就这些问题,告知我们其中缘由,并帮忙解决!!!谢谢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02-21 13:43:42
尊敬的网友:您好!该项目参加听证会业主名单由机关纪委摇号产生。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