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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港乾置业有限公司欺诈购房者。

    有瀍河区财政局全资子公司参股的洛阳港乾置业有限公司,欺诈购房者,非法停工一年,已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延期赔偿,并且多次维权拒不复工。经调查,开发商与施工单位,材料供货商正在诉讼中。停工也完全由于开发商没钱造成,我们二期业主购房的房款完全满足施工需要,现在怀疑开发商挪用施工建设款,经调查开发商资金监管账户出现违规提取问题。恳请财务局审计调查,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或者其他更为严重问题。

    网友1056942 2022-01-21 评论0 浏览7194 编号 20220121103228218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01-27 09:59:47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资金监管问题,我中心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将购房人的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在使用资金时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用款,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工程节点,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资金。
温馨提示: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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