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1-12-27 09:48:58
网友您好!经了解,该路段停车泊位未经过辖区交警审批,建议您向停车管理部门或洛龙区政府咨询。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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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5B020110...
2021-12-27 19:55:57
画不画车位,在哪儿画车位,是政府说了算,不是你弘义集团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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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3903ojY9...
2021-12-27 12:34:27
根据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法定的路内停车泊位的管理部门,让向停车管理部门和洛龙无政府咨询,纯属推诿扯皮,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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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3903ojY9...
2021-12-26 06:59:43
依法治国,必须依法行政,不越位,不越权,干好自己分内之事,否则,就是胡作为,乱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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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3903ojY9...
2021-12-24 13:58:00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在道路范围内确定并施划道路停车泊位,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占用、撤销道路停车泊位。
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办事处是无权单独施划道路停车泊位的。因此,办事处为了文明城市创建而突击施划的停车泊位没有法律依据。建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调整或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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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3903ojY9...
2021-12-24 10:27:44
洛龙区以文明创建为名在道路两侧随意施划停车位,有的地方已严重影响通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希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能出面干涉,对不合适的停车位予以取消,优化资源,统一标准,优先保障道路的通行功能,兼顾市民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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