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我是涧西区的一名肢体残疾人,经营一家培训机构。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我们在12月7号开始注销营业执照进行营转非。此前,按照法定程序已注销税务登记。
然而,当时全市医保系统仍未恢复正常,11月和12月我单位职工的社保只缴纳了养老等四项,医保项无法正常缴纳。
近期,医保系统恢复,我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也已下发。我们前往涧西区社保中心办理社保暂停和转移,被告知由于11月和12月份的医保未缴纳,无法转移到新单位,需要先补交。
我问如果补交,答:我们社保中心不管,也不收钱,你去税务局问问吧。
我又跑到税务局问,答:你们单位税务已注销,无法补交。你可以让员工全部转成灵活就业,然后个人再补交。
我又回社保中心,答:员工还都在你们单位社保账户上,只能单位补交。
请领导帮我确定一下解决方案。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2-01-04 09: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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