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行动方案》已经正式发布,其中“青年安居保障工程”里强调:要优化青年人才公寓运营模式。扩大入住范围,市级公寓本科及以上大学毕业生均可申请入住,可以以共有产权模式优惠购买。
麻烦问一下,该项内容何时能落实到位?市级公寓是否就是青年人才公寓?是不是意味着青年人才公寓申请条件要放宽?落实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本科在编无房职工可否申请?
回复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12-07 11:24:04
感谢您对机关事务管理局关注与支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青年人才公寓的管理与运营。市级公寓目前只有位于宜人东路的青年人才公寓。关于《洛阳市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落实情况请您于市人才办联系,电话0379-6320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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