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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看到洛阳为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出台很多措施,其中一条是放宽青年人才认定条件,我想提出以下建议,是否应考虑下我们省直驻洛事业单位的员工,目前省直驻洛的只有高校符合,而其他在洛的单位目前尚未纳入申请范围,建议下一步修改申报条件时,可以将驻洛是其他事业单位纳入申请范围。这样也符合我们洛阳建设青年友好型社会,吸引更多人才落户洛阳。
驻洛 人才 洛阳 事业单位 建议 认定 纳入 符合 申请 保障局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06 10:44:10
网友您好:您的建议非常好,我们会认真考虑,全盘统筹,争取在下步工作中,政策更加完善,更加贴合发展需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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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小喽啰 2021-12-07 07:43:43
我觉得青年人才这个措施非常好,切中当前社会发展的要害。但是目前认定条件单纯唯高学历论,其他的青年群体比如在洛年青消防战士,公安协警,优秀年青工匠,还有优秀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在获得洛阳及区各种荣誉称号的有为青年。试想,这些人员难道不够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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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小喽啰 2021-12-07 07:43:11
我觉得青年人才这个措施非常好,切中当前社会发展的要害。但是目前认定条件单纯唯高学历论,其他的青年群体比如在洛年青消防战士,公安协警,优秀年青工匠,还有优秀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获得洛阳及区各种荣誉称号的有为青年。试想,这些人员难道不够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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