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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珠江路升龙城为业主办理房产证不作为乱作为

    我是升龙城六号楼业主,为办理房屋不动产证去升龙城营销中心准备补缴房屋面积价差,升龙城工作人员让业主签补充协议和委托授权书两份文书,均系升龙城单方面拟订,事先并未与业主协商一致,并当场表示:1.协议内容不得更改;2.如不签字,将无法办理产权证。

    升龙城行为完全是霸王条款,请政府主持公道,纠正这种店大欺客的行为,严查和审核升龙城提供的格式条款文书是否违反相关民法典条款和行政法规,保护普通市民的合法权益。

    lyd_3939q24iFEB 2021-10-20 评论0 浏览6809 编号 20211020194740690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10-27 15:50:00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开发企业回复称请您到售楼中心找赵经理协商解决此事。若双方协商不一致,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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