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买房,在长兴街中原银行贷款,已还款一年多,我想提前部分还款,在月供不变情况下贷款年限缩短,联系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已经辞职,在银行等待半个小时,迟迟不见接替客户经理见面沟通,只有在电话中说出银行拒绝此类业务,不接受缩短贷款年限的方式,只能提前还本金,不让缩短期限,签订贷款合同中并未在合同中规定不允许缩短年限,,请问减少减少月供,和缩短年限是国家给我们老百姓的选择权利,为什么银行要单方面拒绝。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1-10-22 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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