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打工人,上班买房,从毕业到现在攒了十几万,又借了钱,佳兆业天天给我打电话说涨价涨价,我在今年5月订的房子,现在合同我都没有拿到,贷款都办下来,刚办下来就降价10万,这个我想知道政府机关到底是管不管。不能坑老百姓的血汗钱。现在销售天天发信息,朋友们去了解确实房子降价严重。降价就退我们差价,总要给我们业主一个说法,不能做事不管任由开发商胡来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10-22 16:03:00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开发企业回复称,根据双方签订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执行,谁违约谁承担违约责任。若后期仍没有退款,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若开发企业存在违规销售行为请您持相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房产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举证,电话:63205037。
温馨提示: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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