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1-09-30 17:35:0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建局进行办理。经了解,国务院、河南省、洛阳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文件中均提到: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明确居民出资责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区老旧小区改造电改项目需居民承担部分费用。关于电改费用标准,由电力部门对该小区进行了电改预算,预算结果为3980元/户,居民个人承担1980元/户,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承担2000元/户。下一步区住建局将把工作做细,制定我区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电改的指导方案,并将联合道北办事处制定措施,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居民的共同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