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买房子,最近不得不与开发商、物业、装修公司挨个过手,房子耗尽了普通百姓的积蓄甚至背负外债,可钱付了之后呢?先是开发商新天地公司无廉耻不作为,绿化管网偷工减料,在业主多次无奈维权后延迟八个月才窝窝囊囊交房;收房同时,物业强制让一次缴纳一年物业费,还引进沙霸砖霸,业主封个阳台都要另交2000元押金,可换来的啥呢?物业连小区卫生都不愿意打扫,谈及服务就推脱;小老百姓啥办法,忍住委屈装修吧,结果装修公司霸王条款,合同上把整个装修款项分三次交付但这三次是在一个月内,钱都交完了,消费者拿什么保障自己权益?整个过程充分感受了洛阳恶劣低端的市场风气,想问贵部门,为什么对歪风不抵制?为什么对奸商自己拟订的市场规则不打压不纠正?你们在心慈手软什么!洛阳的营商环境不是靠发文件提升的,是靠实际行动!小区是天鸿君邑,你们可以去倾听民声!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9-30 16:46:40
网友您好:经了解该诉求建议您咨询区政府物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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