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不给发放失业金

     按人社部文件规定 五、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应当同时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发放,实行“一门、一窗”办理,避免“进多个门,跑多次腿”。我家的亲戚已61岁,因档案年龄问题不给办退休手续不给退休工资,按该文件应该发失业金,近一年来多次找伊滨人社部门,可是有关部门就是不执行文件规定不给发放失业金。

    洛阳春风 2021-08-05 评论0 浏览6196 编号 2021080515244333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8-06 10:09:1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应咨询伊滨区社会保险中心,伊滨区社保中心服务投诉电话:13698899678。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