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阳文兴三期29号楼房屋和购房合同不一致。
2欺诈宣传,购房时承诺上二外,学区房,现在不兑现。
3交房时验收资料不提供
4买房时说人车分流,结果人车交叉出入,安全隐患多。
5物业满天要价,后期绿化差。
6屋高不达标。不按合同执行。
7电梯质量差,承重不达标。
8实际房屋和样板房差别很大。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1-07-19 17:31:10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局相关科室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1、请诉求人按照合同维护自身利益,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有关口头承诺已查无依据,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3、物业收费标准不统一,由于该项目是分期施工,年限跨度较大,物业服务管理成本计算有差别。4、该楼盘电梯已通过市场监管局验收,符合国家规范,不存在安全隐患。 5、现房施工与建筑设计图纸一致。
宜阳县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