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洛阳市老城区金屏苑2号楼的居民。非常感谢 洛阳市市政府 老城区区政府 在百忙中关注我们老百姓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对于2021年1月6日向各部门反映的老城区金屏苑绿化带搭建钢架房屋问题的信访件(3210105061335),已经在2021年1月27日,老城区南关办事处也给我们进行了处理。
在2021年1月27日,我们也恳请老城区区政府协助相关部门给我们公示老城区南关办事处依法处理该事件的两个最基本相关材料:1:土地局和城市规划局等部门的审批和备案意见。(解决可以建的问题)2:此钢架结构局部详细的施工图及监管部门的审批意见。(解决怎么建的问题)。从2021年1月份到七月份,我们盼了6个月,老城区南关办事处仍然没有给我们结果。
随着时间的推移,该事件又有了新的发现,引发了我们新的思考:2021年6月7日:国土资源局给我们回复:老城区金屏苑2#楼原批准单位规划设计方案1楼无玻璃房。(我们也是6月7日才知道)。2021年7月5日和2021年4月8日,南关办事处对该钢架结构的回复一模一样:南关办事处将积极督促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尽快核实玻璃房手续问题。难道:南关办事处已经忘了,在一月份的时候,国土资源局已经给您汇报过没有吗?钢架结构既然没有备案和审批,是不是不合规?如果您同意让建设,请您给发个公告,这样是对金屏苑700多户住户一个交代。如果您需要我们协助去相关部门咨询,请给我们个授权,我们可以再次拜访每一个部门,坚决完成您交代的事情。我们知道,您可忙,也知道,你不是神仙,啥都能办,要不是这个事情归你所负责,我们才不麻烦和劳驾您,可您总是这个态度,使事情一点进展都没有,您可知我们心里啥滋味!请给我们个期限,什么时候能将这些政府部门的审核资料收集完成!如果有困难,我们可以携手,互相帮助,使该手续早日呈现,也是对此事付出很多辛劳的政府人员的回报!再次感谢洛阳市政府 老城区政府对此事的关注和帮助!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1-07-08 11:28:3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南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办事处前期已将金屏苑小区占用公共用地处钢构玻璃房建筑拆除,仅保留地下室通道入口处钢构及雨棚,避免雨水灌入。同时,关于网友反映的拆除不彻底问题,现办事处将积极督促区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尽快核查玻璃房手续问题,并责令开发商提供合法手续,并要求开发商妥善处理地下室入口漏雨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