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杨跃胜,洛龙区洛宜路东方今典博雅小区21号楼2单元304号住户(21号楼共两个单元,30层),在我住房的西边阳台和书房外是沿街(滨河南路)二层商铺的后墙(无窗户实墙),相距0.5米。东方今典博雅小区是2015年12月通过五方联合验收,五方联合验收时沿街商铺与小区内5栋高层居民楼之间有0.5~1米不等的间隔,紧挨小区5栋高层的商铺后墙均为无窗户的实墙。2017年2月9号我正式入住至今,期间我的住房与商铺后墙之间一直维持验收时的状况。2021年6月23号晚,与我相邻的商铺业主利用夜间,私自在原实墙上破墙开窗,所开窗户斜对我家书房,伸手可及。我当即向物业管理公司举报,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前去制止,被商铺业主拒绝,继续破墙开窗,拒不恢复原状。
我们21号楼共120户,21号楼距商铺后墙最近处只有0.5米。商铺业主私自改变现况,破墙开窗,给我们21号楼全体住户带来无穷的后患(发生火灾、小区治安、噪音扰民、油烟排放、居家隐私等等),特别是商铺一旦发生火灾,在没有实墙的阻隔下,火势必然殃及整栋居民楼。我们低层住户更是深受其害,每天担惊受怕,苦不堪言,已严重影响到我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综上,我们要求商铺业主停止破墙开窗,恢复原状。请政府有关部门尽快解决为盼。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7-01 10:43:25
网友您好:
接诉求后,办事处立即联合区城管局古城中队、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约谈商铺负责人,已责令商户限期将破开的窗户恢复原状,办事处已安排专人持续督促商户整改到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古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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