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交通局 2021-06-22 11:28:55
诉求人在回嵩县过程中,乘坐豫CF5858客车途经郭寨车辆停靠在院内配客不走等下一班车。期间,网友着急不愿等待,提出退票,售票员收取3元车费。根据《汽车旅客运输规则》规定:班车开车后1小时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额50%计收退票费。该车没有乱收费情况,乘客自愿退票不存在甩客。
针对该车在郭寨停靠时间长,服务态度差,公司对该车进行如下处理:
一、 对该车驾驶员、售票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
二、 学习《公司客运经营管理规定》,生产例会进行全站通报。
与诉求人进行了沟通解释,对乘车中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网友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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