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建业定鼎府一期二批的业主9-1-502,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受理此次投诉,所述内容较多,恳请您耐心看完,相信您一定能做出公正的评判。
建业在楼盘预售过程中,对购房人隐瞒腰线层情况,并向我提供虚假房屋信息,最终导致我在错误的认知下签订了购房合同,使我在订立购房合同之时期望得到并且在建业正常履行情况下能够得到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此前曾与建业定鼎府负责人进行协商,其明确承诺一周内作出答复,但一拖就是4个多月,至今仍未给到任何回复。
百般无奈就向住建局求助,住建局回复我开发商是按图施工的,他们只能表示抱歉。后来有人告诉我我找错部门了,开发商欺骗消费者应该归市场监督局管,因此特向贵部门求助,为了让您对事件有一个清晰客观的了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将向您详细叙述我的真实遭遇:
【一】在定鼎府一期二批楼盘预售过程中,建业集团明知所预售的楼房含有腰线层,并且腰线层情况将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房意愿,却故意隐瞒腰线层这一重要事实,自始至终未如实告知购房人楼盘含腰线层及腰线层情况,造成许多业主在不知情下签订了购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购房人享有对商品房信息的知情权。在预售过程中,由于缺乏现房参照,开发商应当对商品房的信息进行真实且全面的说明,如实告知购房人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建业集团作为建业定鼎府的开发商,未能充分履行说明义务,没有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其行为违约。
【二】在我购房过程中,开发商不仅对我隐瞒了楼房的腰线层情况,还向我提供了阳台可以封闭成落地窗这一虚假信息,而且带我参观的样板间也确系落地窗。开发商的一系列行为对我造成了严重的误导,使我有足够的理由认为我所选购的房屋的阳台可以封闭成落地窗。交付验房时才发现,房屋阳台墙体高出室内地面80公分左右,实际高度与样板间偏差极大,阳台无法封闭成落地窗,不符合开盘前对我承诺的交付标准。
开盘前(在销售人员介绍楼盘过程中),我了解到该楼盘的阳台为半封闭阳台,在我明确表示想买带落地窗的房子时,销售人员告诉我,想要落地窗的话可以等交房后自己去封,之所以开发商不给封上,是因为不封的话可以赠送我一半的阳台面积。建业无视我的真实需求,自始至终未告知楼房的腰线层信息,最终导致我在错误的认知下签订了购房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二)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建业既故意隐瞒腰线层这一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又向我提供了阳台可以封闭成落地窗这一虚假情况,而且其一系列虚假宣传的营销行为不仅违法,更是对诚信交易的践踏。
【三】在与建业定鼎府负责人协商过程中,定鼎府负责人东拉西扯偷梁换柱避重就轻,极尽推脱之能事,尽显处事之圆滑(请听视频中录音)。定鼎府负责人先是刻意避开正题,大谈建业定鼎府的未来多么美好,在被业主打断后,又宣称对于腰线层信息建业并非隐瞒,但随后又承认建业确实未告知业主腰线层情况,后来又说房屋腰线层属于正常,腰线层是经过备案的是合法的,更加让我气愤的是,负责人推卸说销售人员所说的话并没有落实在纸面上,还说建业所做的样板间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房依据和交付标准,如此推卸责任的说辞,我实在不敢苟同。
首先,我认为定鼎府负责人腰线层属于正常的说辞实属可笑,腰线层经过备案合乎建筑法规,难道其销售过程也就完全合法了吗?难道经过备案就能掩盖其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事实?难道经过备案就能完全推卸掉其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责任?
其次,销售人员在工作场所的行为应为公司行为,而非私下的个人行为,其销售行为代表的是建业,建业作为著名的房地产品牌,就算销售人员所说的话没有写在纸上,但也拥有足够的公信力,足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定,岂是一句没写在纸上就可以推脱的。
另外,定鼎府负责人说样板间仅具有参考作用,不作为交付标准,既然建业明知如此,为何开盘前不向购房人说明房屋真实信息?开发商明知楼房含有腰线层却不告知丝毫信息,难道这还不属于隐瞒?对购房人隐瞒腰线层信息,侵害购房人对商品房信息的知情权,建业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建业定鼎府负责人最后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先记录下业主们反馈的问题,上报公司开会讨论,并承诺最迟一周内打电话一一回复。表面上要记录反馈的问题,但对我所反馈的情况拒不如实记录,更加没想到,开会开了4个多月仍未给出任何回复。当初承诺得很好,结果却一拖再拖,毫无诚信可言,难道这就是建业对待业主应有的态度?难道这就是建业处理问题该用的方法?
当然,我不得不佩服建业定鼎府负责人的高明,这一招也确实很有效,随着建材价格的上涨,每拖一天业主们都会遭受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一部分腰线层业主着急装修入住,已无奈妥协。不知建业上层领导对此是否知情,如果建业所有楼盘的负责人都是这样做事的,都是如此对待业主的,都是如此毫无诚信的,我相信建业良好的品牌形象终将毁于一旦。
此前,有人建议我利用网络媒体的力量,但个人账号发了几条内容都石沉大海;还有人建议我走法律途径,我又有些许犹豫,因为打官司是很吃人力财力的,作为一个来自于贫困的农村家庭的孩子,和拥有强大律师团队的建业集团去对抗,不知胜算几何。
所幸的是,正当我为此苦恼之时,我听说了“掌上洛阳·百姓呼声”这个平台,我便决定先来试一试。写了这么多,一方面是希望能得到政府部门的帮助,另一方面也是想让大家对我的遭遇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就算最终没能解决问题,但只要能够让更多百姓对开发商的套路多些了解,避免将来在购房时踩坑,我想这也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
最后,十分感谢领导您能耐心将其看完,我知道您肯定比我见多识广,肯定比我这个刚出大学校门的农村孩子社会经验丰富,如果贵部门对于此事也无能为力,能否麻烦您给我出出主意,不管结果如何,我都由衷地向您表示最真诚的谢意。当然,如果哪位热心的网友有好的解决办法也可以留言,我将不胜感激。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6-08 08:48:45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诉求人联系核实情况,诉求人表示自己手中无任何相关宣传凭证,已建议诉求人向住建部门反映或走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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