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月7号下午我机动车后面被无上牌三轮车非常轻微的剐蹭,因为对方是无牌三轮车,各种赔偿纠纷我觉得很难说清道明,我选择沉默,不了而知,22号上午十点半左右,又被一个一只手抱孩子一只手倒无牌三轮车的妇女撞到车右侧,当时对方撞到我车后,又立马移动了她的三轮车,我下车查看并没有发现有大的损害,对方态度也很友好,愿意修车,我车也是轻微的剐蹭,我们彼此撤离现场后又因为修车意见不一致而无法协商,当晚报了事故科,第二天我再次去找对方,对方反悔不修车,我又报了事故科,说让我周一24号去,24号去交警队提交了事后报案材料,28号事故认定书出来,对方全责,对方说最多赔我五十块钱,不然随便我上哪里告,爱怎样就怎样,不是修车多少钱的问题,是做人道德问题,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无牌三轮车因为没上牌,随便闯红绿灯,随便开车不遵守交通规则,撞别人车后还是一副无所谓爱怎样就怎样的样子,反正只是小剐蹭,你只能自认倒霉,汝阳县交通局对三轮车上路的安全规定是什么,对出了事故撞了别人车不理赔或者理赔的钱不够的处罚又是什么?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1-05-31 10:30:56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该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我大队已按程序认定完毕,您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汝阳县交警大队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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