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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伊滨区交巡大队执法部门划分责任不公

    洛阳市伊滨区交巡大队划分责任不公望上级领导做主

    2021年04月10日13时左右,我方驾驶小型客车,由北向南直行以正常车速行

    驶,至提架庄街与枫叶路交叉口时,由于没有红绿灯,进入十字路口前 已左右观望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正常行驶,已越过路口中断快要驶出时,突然左侧冲出一辆车,且超速行驶,直接碰撞我车,至我车报废,孕妇人伤住院,事后对方当事人不管不问 最后交警判定我方有次责任,我打当事人电话协商此事 竟还强词夺理说是我碰的他 望领导给予评判解决

    阿武 2021-05-05 评论6 浏览2101 编号 20210505123818432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1-05-07 10:11:0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核实,该事故当事人已提出复核申请,交警支队复核室已经受理,待复核结果出来后会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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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这上面真是不会发布视频 如果能发不视频的话让大家看了 估计都会说对方是全责的

    +1 +1 回复

  • 不懂,你是想对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吗?

    +1 +1 回复

  • 都是直行,红绿灯主责

    +1 +1 回复

  • 主次责任没有问题啊

    +1 +1 回复

  • 对啊,所以对方主责,楼主次责

    +1 +1 回复

  • 让右?但是按贴主的描述应该是贴主优先通行啊。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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