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伊滨区交巡大队划分责任不公望上级领导做主
2021年04月10日13时左右,我方驾驶小型客车,由北向南直行以正常车速行
驶,至提架庄街与枫叶路交叉口时,由于没有红绿灯,进入十字路口前 已左右观望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正常行驶,已越过路口中断快要驶出时,突然左侧冲出一辆车,且超速行驶,直接碰撞我车,至我车报废,孕妇人伤住院,事后对方当事人不管不问 最后交警判定我方有次责任,我打当事人电话协商此事 竟还强词夺理说是我碰的他 望领导给予评判解决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1-05-07 10:11:0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核实,该事故当事人已提出复核申请,交警支队复核室已经受理,待复核结果出来后会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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