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今年2月份中旬到(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洛阳电话销售中心)上班,经过一系列的培训之后,正式上岗已经有两个多月了,当时入职的主管说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缴纳五险一金,正式上班之后说半年以后转正,签订劳动合同,表现好了可提前,入职一年以后给交社保,而且经常要求法定节假日义务加班,说是任务完成的不好,一个人事部的员工,订任务每天必须招到人,这个要求有点过分,这不是坑人吗,劳动法规定只要入职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在内,签订完之后,就需要给员工交社保,他们这么大公司,全国五百强企业,这样忽悠新员工,一年逃了多少社保费用,不得而知,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调查清楚,给打工人一个交代。
(我刚才已经问了一遍这个问题,你们给的电话我也打了,对方回复说,他们只管拖欠工资,其他的一概不管)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4-29 19:00:41
网友您好,您反映泰康人寿不满一年不给交社保、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可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反映投诉,建议电话:64816809
同时我们已经您反映的问题已告知涧西区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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