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21-04-05 11:36:34
客户您好:
根据洛阳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洛阳市城区公共供水价格的通知》(洛发改【2020】5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4月1日起,我市城区公共供水实施新水价。1、立方米(m³)与吨同为水量计量单位,1 m³等于1吨;2、我公司抄表到户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以“年”为计量周期的阶梯水价制度,居民第一阶梯年用水量0-144(含)m³的部分基本水价2.9元/ m³;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180(含)m³的部分基本水价4.35元/ m³;第三阶梯180m³以上基本水价8.7元/m³,另我公司代税务部门征收水资源税0.35元/ m³;代城市管理局征收污水处理费0.95元/ m³。以上已与您联系说明,如您今后在用水方面有疑问,可拨打我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61000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