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03-22 09:01:34
尊敬的网友: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 2018 年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与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我中心为更好解决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迫切需求,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2019年7 月,我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 万元上调至单职工45 万元、双职工55万元,在满足职工购房资金需求的同时个贷率也快速增长,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的矛盾也逐步显现。 2018年至2020年,每年发放贷款从26亿元增加到55亿元,到2020年底资金逆差达22亿元,存款难以维持2021年持续增加的信贷额度。截止2020 年四季度,我市已出现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积压现象。在保证缴存职工正常提取的前提下,如不出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暂行办法》,公积金流动风险将不断加大,我市将面临住房公积金“断贷”。
针对上述问题,我中心在2020 年初就开始研究解决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应对措施,并且已经启动贴息贷等措施缓解资金不足问题。为更好监控资金运行,合理使用防范措施,科学实施预警管理,中心先后学习借鉴了西安、合肥、东莞、湘潭等外地市中心做法和广东省、安徽省指导意见,征求了河南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意见。
因预警办法为阶段性调控措施,非针对某一特定人群,目的在于短期缓解资金不足矛盾。针对实施预警办法中心已连续发布政策解读予以说明,针对预警期对部分有购房意愿的青年人群体,我们建议:一是选择公积金贴息(组合)贷款,满足贷款资金需求;二是等待时机,避开预警期购房。预警启动后,中心将密切关注流动性风险变化情况,一旦个贷率降低到合理、健康区间,将在第一时间取消相关措施。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