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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1年2月11日,向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失业补助金(本市级),按规定本月申请次月发放,遂3月4日打电话咨询,被告知没有收到申请,且政策有变,3月停止发放,且无救济途径。所以向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立案法官要求写明被起诉单位行政级别,以及具体的负责人。现咨询该局的分管失业补助金的分管领导姓名。
补助金 失业 保障局 申请 人力资源 发放 咨询 分管领导 洛龙区 行政级别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3-16 11: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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