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宜阳县滨河北路绿景滨河又一城的业主,我于2019年初买了滨河又一城2号楼2单元701的一套房子,合同上写的是2020年5月15日交房,本想终于有了自己的家了,可万万没想到却给我带来了无尽的烦恼。交房的那天,在没有向业主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情况下,更过分的要求我先交纳3000块的物业费和2000块的水电费之后才准许我去验房,我再三坚持表示必须先验房才能交钱的情况下,物业不情愿的让我先看了房子,也幸好先看了房子,房子有七八处漏雨,最严重的一处北向卧室一面墙都是水浸泡过的发白的花印子,当时想着只要物业能修好,让我尽快搬进新家就好,可没想到一颗老百姓的善心却没有换来好的结果。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物业也好,开发商也好,从没有主动向我说过房子维修的进展情况,都是我过段时间去看看情况,但每次去都还是一样,该漏的地方依然在漏。最近一次去是2021年3月2日,除了原来的几处依然漏雨外,厕所的顶竟然在滴水。就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3月11日竟然打来电话问我到底打不打算收房了。我的青天大老爷啊,我一个平头老百姓,本来就只想要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家,可是一年了依然没有任何结果,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所以才想来这里讨一个公道,老百姓一辈子的积蓄买了一套房,结果一年了不仅家没有搬进去,还想让我就这样收一个漏雨的房吗,这是什么道理!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我相信这朗朗乾坤,一定能给我们这些安分守已的老百姓一个说法,我也只有依靠共产党、依靠政府了,不要让这漏雨的房子寒了老百姓的心!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1-03-25 15:42:16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后联系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建设单位已与诉求人就维修事宜达成一致。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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