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升龙城B区业主配套建设的三层幼儿园,位于小区九号楼前面,该幼儿园规划设计时,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建设标准,造成该幼儿园无户外活动场地的情况下,通过了规划部门的审批。侬据2012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新批准设置的幼儿园,必须有独立的户外活动场所,即分班游戏场地生均不低于2平米。该幼儿园南面是寨南路,西路是珠江路,北面和东面是商铺通道,根本达不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涧西区教育局也不宜网开一面批准办园。本着遵守法规,实事求是,服务小区的原则,建议把该场所,改为以服务升龙城B区居民为主要对象的社区综合日间服务中心,可以在三层设置零至三岁的幼儿托管所,一层设置餐饮服务站,三层设置河浴书屋。为小区居民提供托幼、餐饮、图书阅览等综合服务,享受居民价格的水电,房租免费,以成本价向小区业主提供服务。小区外居民可微利收费。相信广大业务也会理解并欢迎这样的设置!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1-02-23 10:24:23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涧西区政府将升龙城B区27号楼规划建成珠江路幼儿园。感谢您对涧西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教体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