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叫徐山堂,我是宜阳县白杨镇美丽乡村东庄村等六个行政村苗木种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美丽乡村”项目)和宜阳县白杨镇行政村村通道路绿化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村村通”项目)的承包人。2019年3月15日,我与宜阳县白杨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美丽乡村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承包造价458900元人民币。2019年10月23日,我方与宜阳县白杨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村村通”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承包造价792600元。以上两合同均是行政合同,属于政府信访受理范围。
在以上两个行政合同中,双方都在第十一条对结算和付款方式上作了明确的约定,我方苗木种植完成后15个工作日付总工程款的50%,竣工验收通过之后30个工作日付总工程款80%,养护期完成之后30个工作日付总工程款20%。但是,宜阳县白杨镇人民政府在规定的期限内只付了“美丽乡村”项目价款10万元,“村村通”项目价款28万元,剩余大部分款项仍迟迟未支付,经我方多次催促,白杨镇人民政府仍然拖延。
宜阳县白杨镇人民政府的行为有失政府的公信力,有悖诚实信用原则,大大损害了我方的合法利益。希望洛阳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调查落实,责令宜阳县白杨镇人民政府及时付清我方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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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人:徐山堂
2020年1月31日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1-02-03 11:16:07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我镇美丽乡村苗木种植工程和村村通道路绿化工程所欠款项问题进行研究,下一步,我们将多方筹措资金,尽快支付相关款项。感谢您对白杨镇乡村建设发展的支持!
白杨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