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1-02-08 09:48:30
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了解,近期高新区人社局已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洛开人社[2021]2号),我办将参照该办法制定发放方案,待区级部门审核后执行。
瀛洲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8日
网友:
您好!经核实,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仅对一线医务工作者范围进行了界定、发放标准进行了明确,并印发了相关执行文件,辖区无此类人员;但针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上级未出台相关文件,故无法进行落实相关补助。
社会事务局
2021年2月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