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8年经朋友介绍租用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所属门面房,房租一直交给其下属物业公司,洛阳凯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去年疫情期间因本人是食品经营,又在国控点内,直到2020年4月才开门经营,后来看到国家政策,租用央企门面房的个体工商户可免2020年上半年三个月房租,就向该物业公司申请减免,由于我们的房租是一年一交,该公司李总就回复说要向空导院申请,他们只是二房东,到了年底却通知我院里只给减免两个月,我就提出要看院里文件,该物业公司给我出示了一份洛阳市的文件,我不同意,我说要针对央企的文件,该公司又说凯迈物业不属于央企,并以甲方自居,后来我去调查后发现,凯迈物业并不是业主,业主的确是空导院,因为这件事加上我又投诉他们乱收停车费的事,在2020年12月12日,他们就强行给我们下了解约通知书,导致我店里的装修和设施设备投资全部打了水漂,本来就因为疫情半年没有经营,现在更加雪上加霜!希望空导院和国资委领导能彻查此事,我不相信空导院可以不按国家要求办事!另外,本人到现在也没收到一分钱的减免费用!请有关部门帮我落实!
回复部门:国资委 2021-01-26 16:03:05
网友你好,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实体经济全面发展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市国资委监管(100%市属国有产权)市财政局监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个月租金,”洛阳市国资委仅针对承租100%市属国有产权的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个月租金。空导院属于央企,不在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企业范围,疫情期间减免房租政策由央企上级监管部门制定,建议向央企上级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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