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的有些部门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之前市里领导到某社区视察工作,我们社工问了一下工资待遇问题,陪同检查的区里某些同志赶快说这是高新区社工的个性问题不是市里的共性问题,现在区里又说高新区社工工资待遇跟别的区不一样。就是要卡着不发,快过年了,你们想那样。哪有过年不发工资的。18年19年绩效问题视而不见,13,14个月工资不发。现在是彻底不发工资了,区里卡工资不发的有些部门有些同志竟然说,你们下面乡镇的投诉去吧想咋投诉就咋投诉,之前停发工资四个月你们区里的有些部门都是sha cha吗?你们都是喝西北风的吗?不用吃饭的么?疫情了创建了就又想起我们来了,区里市里的领导们是不食人间烟火吗?不靠工资过日子对吧。政府单位请正视问题所在,你们已经违法。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1-02-01 16:14:02
网友:
您好!乡镇办事处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权限在各乡镇办,区人社局已经通知由各所在乡镇牵头提出解决方案,经上会研究同意后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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