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把摩托车停到路边道牙上,然后车就不见了。
然后报了警,根据摩托车上的定位最后找到了。
后来警察同志协助弄清楚了,是洛龙区城建监察大队把车拖走了。
然后我们主动各方寻找监察大队的联系方式,被告知三天后接受处理。
问题一:我的摩托车停在路边的共享小蓝车中间(如图),为啥我的车被拖走,而共享小蓝车岿然不动?城建监察大队是否涉嫌选择性执法?难道中间有什么秘密?
问题二:三天后接受处理是哪条法律法规规定的?我查了好久没查到,敬请指教。我这几天上班怎么办?
问题三:暂未找到城建监察大队有扣车权力的法律条文,敬请指教。
车被拖走现场什么信息都不留,真的以为是盗贼偷走了。几经波折到了停车场一看,同时被拖走的还有十几辆电动车,估计到下班的时候又得有十几个报警电话吧。如果不是有定位,估计得麻烦警察同志好几天破案吧,监察大队如此强悍,总觉得怪怪的。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1-27 14:52:12
网友您好:
我局严格依据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依法对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的非机动车拖离。执法人员现场拖车时,均在110备案拖车地点、车辆规格等基本信息,方便车辆所有人寻找车辆。我局已督促执法人员对能够确定所有人的车辆尽快放行,并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工作。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注。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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