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国资委 2021-01-05 09:12:03
网友你好,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实体经济全面发展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市国资委监管(100%市属国有产权)市财政局监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个月租金,”洛阳市国资委仅针对承租100%市属国有产权的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个月租金。若你租的国有房产属于国资委监管(100%市属国有产权)的企业,请与63938582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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