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类二级残疾己满十八岁,单独立户,无收入,请咨询是否可以申请办理低保,有哪些手续。没有工作能力,没有收入去哪里可以证明?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0-12-24 16:15:34
网友: 您好!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协调洛龙区民政局进行处理。现将该局核查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及审核审批办法的通知》(洛民〔2018〕12号)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刚性支出是认
定低保对象的四个基本要件。持有我市常住户口(居住证)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2020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低保。
城乡低保按照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审核、审批程序进行办理。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级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其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做好解释工作。对初步认定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申请材料受理后,将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信函索证等方式,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进入审核审批程序。
12月23日17时,洛龙区民政局与诉求人联系,向诉求人讲解最低生保障相关政策及低保申请办理程序,告知诉求人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洛龙区民政局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诉求人对此回复表示满意。查询了解洛阳民政相关业务可登陆洛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 http://mzj.ly.gov.cn,或关注洛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洛阳民政”。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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