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20年12月1日中午12点40左右将鄂EZ5**E车停在洛龙区洛宜路与蔡伦街交叉口附近的划线停车位,停车后即在旁边的牛肉汤馆喝汤,有微信付款时间为证,如果政府相关部门不相信可以调监控查看。喝完汤后发现有停车小票打的停车小票的入场时间竟然是12点24:09,比实际停车入场时间早了20分钟左右出票。请问政府相关部门为了收费,竟然做如此不道德的行为,请问政府公信力何在?纪检监察部门是否应该好好管一管先关部门呢?
回复部门:弘义集团 2020-12-01 16:29:09
您好,经查询,地磁设备自动感应的车辆入场时间与小票显示的时间相同,不存在刻意修改入场时间的情况。且您的订单停车不足30分钟,为免费订单。
如果对停车计时有异议,可向4000379555反映,客服人员会为您妥善处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