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0-12-03 17:39:15
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查,宜阳县香鹿山镇鸿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小型汽车C1,小型汽车C2;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小型汽车C1。2020年10月份,该驾校花费20元,印制了100份印刷品广告,进行散发张贴,2020年11月份至今,未再散发张贴上述广告。该学校张贴的广告内容所显示的经营范围是小车C1C2证、摩托车D,E证。因此该广告内容与行政许可的内容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停止发布上述广告,且主动承认违法事实,积极认错悔改,违法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对其上述首次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但同时对该校负责人予以告诫,责令其学校今后不得再发布违法广告,如有违反,将依法从严处罚。该校负责人表示,汲取此次错误教训,今后不再发布违法广告,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诚恳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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