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有业主反映物业开发商擅自将地下人防设施变卖给小区业主,不依法,不合法,只有建设单位拥有人防车位的平时有投资者使用管理,开发利用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然而很遗憾的事本月20日早上开出去的车晚上就不能回本小区了,居然自己家的小区就不让开进来了,是什么道理,是什么人给他们的权利,其实不过是物业拿着你买的房子没有公共停车位的幌子来欺压业主,一心想着牟利,地下人防车位100个,一个卖7万,100个就是700万,就是这么个道理,车位只能出租不能售卖,且使用年限20年,以后换个物业不认这个账。
另外本小区加装门禁,门禁分为汽车门禁和人(电动车)门禁,表面上看是加强人员管理,实际上是让保安失去了作用,非常没有人性化,比如亲戚来看望病人,有急事进入小区,冬天骑电动车进入小区,门禁开关5秒,取下钥匙,打开门禁,插上钥匙,骑车路过门禁大门会重重的砸在自己和电动车身上,造成损伤。
还有小区物业费交的很及时,但是楼道卫生没有按照规定去打扫,有时半个月,有时一个月,没有人监管,还有不动产权的问题,上年有人反映职能部门回复预计今年年底,可是现在仍然没有动静,不知道是物业开发商的不作为还是一直是敷衍了事,还是有后台。
我想现在还是法治社会,我们也是守法公民,我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解决问题,让小区居民有幸福感,让小区投票成立名副其实的业主委员会,从而投票,选出要不要保留现在的物业,请职能部门持续加强监管,杜绝违法售卖地下人防设施(车位)事情的发生,也希望划出一些公共车位供业主使用,这是我们小区200余户业主的心声!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0-11-30 14:37:02
网友您好:
接到网民留言问题后,香鹿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前往华芳苑了解情况,经了解,由于华芳苑小区院内空间较小,所有道路均为消防通道,业主车辆停放后,堵塞消防通道,在消防主管部门检查时,提出了批评,为了消除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不得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因此华芳苑小区物业统一不再让业主车辆停放在小区院内。 华芳苑小区地下停车场,开发商要求购买停车位车辆才能进入,经过镇社区办工作人员多次协商,开发商仍不同意让业主临时停车或以租用的形式进去地下停车场。目前已上报县相关部门。
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网友您好:
经查,华芳苑项目地下车库部分属于人防工程,已经在人防办备案,项目现在虽已建设完工,但还未经人防部门竣工验收。还不能交付使用。因此我单位随即要求华芳苑项目进行整改: 1、停止对现有人防车位的买卖行为,对已经签订过买卖合同的,立即对合同进行作废处理,并签订新的租赁或转让合同。 2、责令华芳苑物业暂停使用人防地下室,在竣工验收前不得擅自使用人防地下室。 对于网民所提到的租赁合同问题,我单位已敦促项目负责人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根据现有市场情况合理租赁人防车位,并建议网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加入续租条款,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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