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大187号楼2单元1604号房子交房违约的情况说明
我是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开发的187号楼2单元1604号商品房的业主,2017年7月6日同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ys0424505,房屋代码:1501589),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同时先按照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公司的约定交付首付款,后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办理完银行贷款手续。2020年8月30日我在接到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邮递的交楼通知书后,在2020年9月10日按照通知到交楼现场进行房屋交房验收,在交房现场恒大公司委托的金碧物业收房现场,我作为业主在进行交接房屋时按照合同签订时商品房必须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测绘报告、《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GB50325-2010标准证明文件、住宅建筑隔声符合房屋符合GB50118-2010标准证明文件,我要求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公司提供上述资料,但是金碧物业公司对于该问题不予正面回复,让我找当时销售顾问,我联系销售顾问,销售顾问让我找金碧物业进行解决,中间来回进行推诿扯皮,后金碧物业负责人给我答复是你先回去,等他们和恒大公司沟通后再给我答复。
在此期间我一直和恒大公司金碧物业187楼管进行联系,楼管一直未正面回答我的提问,在未取得有效的回复后,2020年10月8日我又到恒大交房处对我的房屋交付问题进行验收,金碧物业现场工作人员不答复我的问题,让我找销售顾问解决问题,我找到销售主管马主任,马主任在得知情况后及时协调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问题沟通,当时答复是协调恒大公司和金碧公司针对我的问题进行解决,结果及时回复我。
我作为业主,在得到公司工作人员的确认后,就返回家中等待消息,在等消息的过程中,打电话给马主管,马主管一直说等消息,到现在我作为业主,无法按照当时同恒大签订的合同对房屋进行验收,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目前已构成交房违约,我要求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我交付该商品房,提供我房贷的收款发票,同时对我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2020年10月29日通过邮寄方法送达有关资料,恒大公司联系还是没有达到明确答复。直至目前恒大公司一致未给我明确答复。请上级部门给予及时答复。
187号楼2单元1604号房子业主侯女士
2020年11月11日
电话19803796187,13598164925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1-23 09:29:36
网友您好:经我局质监部门了解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反馈我司立即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情况如下:
第一、该户位于洛阳恒大绿洲187栋2单元1604户,根据商品房购买合同约定于2020年8月31号交付,我司在房屋正式交付前已取得竣工备案许可,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另我司在商品房交付前通过邮寄交房通知书以及录音电话等通知业主前往收房现场办理收房手续。
第二、业主到收房现场后,我司对业主提供一对一收房服务,协助其办理收房手续,业主在现场要求查看各项合同约定的相关证件,针对业主提出的查看相关证件,我司向其提供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第三、针对业主要求查看的以上文件均已向业主提供,针对业主提出的疑问进行相关解答。我司将持续做好客户维护及沟通,承担好相应的企业责任,为洛阳建设和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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