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洛阳钰隆公司(原洛阳市带钢厂)因领导个人问题,造成职工190名职工拖欠社保及医保,造成职工不能正常就医,有病因付不起医药费在家拖着不看,有点职工因年龄大未到退休年龄找不到工作,生活都成问题,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没有结果,望政府能帮我们解决!!!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0-27 09:11:51
网友你好: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 〔2016〕77号)文件规定,2017年1月1日起,将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统一划转税务机关。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管,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
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你可向税务机关反映。
感谢你对社保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