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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就亚威金城开发商董事违法违规拆墙事宜,投诉住建局乱作为

    宜阳县住建局答复:

    信访人您好:经我局调查,改建商铺为亚威金城怡德园A3b第二层商铺业主,从现场改建看主要涉及1栋楼两个单元共计261户,其中包括锦屏镇后庄村安置61户,商品房出售200户。根据原设计单位智博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出据的情况说明,设计单位解释为:1、拆除墙体为后期填充墙,不受力,仅起到分隔房间的作用;2、拆除的构造柱、圈梁均为填充墙施工时按规范为保护填充墙而设计的;3、拆除后裸露的穿线管等不影响3层以下住户用电安全。智博建筑设计单位认为商铺改建拆除的墙体不存在违规及影响安全等情况。按物业服务规定,业主在装修前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该商铺装修前已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不存在违规。

    目前业主诉求主要是楼房的安全问题。我局及锦屏镇人民政府分别于2020年9月21日、9月30日上午、10月9日上午、10月10日上午、10月15日下午到该小区与5名业主代表见面沟通,业主代表一致同意从我局提供的4家正规安全结构鉴定公司中选择河南省建科院对房屋安全问题进行鉴定。10月16日我局与省建科院联系,目前已确定由省建科院下属的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进行鉴定,签订合同后预计30天出具相关安全鉴定结果。

    同时,我局监察大队于2020年9月21日到现场查看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停止破拆行为,在第三方鉴定等相关机构作出鉴定结果前不得进行施工。

    目前商铺改建场所已停工,门口处张贴有物业服务企业封条、我局责令停工通知书、原设计单位出据墙体拆除说明等相关通知(详见附件)。

    我局与鉴定公司约定于10月19日到亚威小区实地查看、核实情况,并有绪开展鉴定工作,待鉴定结果出具后对业主诉求进行答复、处置。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68828699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河南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典-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八问住建局:

    1、经我局调查,改建商铺为亚威金城怡德园A3b第二层商铺业主,从现场改建看主要涉及1栋楼两个单元共计261户,其中包括锦屏镇后庄村安置61户,商品房出售200户。

    ----------在没有向政府部门合法合规的报备下,也没有办理相关施工许可证,在全体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用几吨重的大拆迁机器蓄意破坏房屋结构,暴力拆改几千平米,在暴力拆除过程中导致高层建筑出现严重裂缝,请问住建局为何只字未提,用意何在?,这种用大拆迁机器暴力拆除蓄意破坏房屋结构导致出现安全隐患是否违法违规?

    2、原设计单位智博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出据的情况说明,设计单位解释为:1、拆除墙体为后期填充墙,不受力,仅起到分隔房间的作用;2、拆除的构造柱、圈梁均为填充墙施工时按规范为保护填充墙而设计的;3、拆除后裸露的穿线管等不影响3层以下住户用电安全。智博建筑设计单位认为商铺改建拆除的墙体不存在违规及影响安全等情况。

    --------请问住建局领导您们认可吗?住建局的认可的依据是什么?

    3、如果智博说不影响,那楼上的房屋怎么会大面积裂缝,大樑裂缝?是非等到楼塌了,才会重视安全问题吗?

    --------想问下住建局领导,也是这样想的吗?

    4、按物业服务规定,业主在装修前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该商铺装修前已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不存在违规。

    --------请问住建局领导,物业是同意业主暴力拆墙了还是说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同意暴力拆墙?是不是和物业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就可以随意对自己的房子拆改?哪怕不顾整栋楼的安危。

    5、我局及锦屏镇人民政府分别于2020年9月21日、9月30日上午、10月9日上午、10月10日上午、10月15日下午到该小区与5名业主代表见面沟通,

    -------请问住建局领导,10/9日才正式成立了5个代表,您们之前去的是和什么代表沟通的?

    6、业主代表一致同意从我局提供的4家正规安全结构鉴定公司中选择河南省建科院对房屋安全问题进行鉴定。

    -------业主代表一致诉求是先恢复墙体,再申请安全鉴定,请问住建局领导这个一致同意从何而来?是否得摆出点证据。

    7、10月16日我局与省建科院联系,目前已确定由省建科院下属的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进行鉴定,签订合同后预计30天出具相关安全鉴定结果。

    ------这种单方鉴定,全体业主并不认可,请问您们住建局领导,您们是在维护开发商负责人的利益,还是在维护老百姓的利益?

    8、我局监察大队于2020年9月21日到现场查看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停止破拆行为,在第三方鉴定等相关机构作出鉴定结果前不得进行施工。

    ------请问住建局领导,如果他们这种破拆属于违法违规,是不是应该先恢复原状,解决问题,而不是等着鉴定?就好比一个人开车撞了人,先去鉴定几级伤残,而不先给治疗。政府这种做法我们老百姓实在看不懂。如果住建局认为这个不违法违规,就不应该下达整改书,耽误人家施工周期。

    丛林作战 2020-10-25 评论5 浏览2305 编号 20201025110512875 [宜阳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0-11-02 09:50:43

网友您好:
       您已走信访渠道反映,相关部门已作出处理意见,我办不再重复受理,建议您按原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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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都上电视了吗?怎么还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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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阳县新老小区问题都是一大堆,监管部门向着谁一目了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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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知道人家能认真看完你发这么多内容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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