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10-25 10:16:49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洛阳市公安局户口办理工作规范》相关要求,6岁以下出生登记所需材料:父母结婚证(未婚生育的不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助产机构以外出生,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可依据豫政办(2016)204号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委托机构提出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尊敬的用户: